今年初,扬州宝应17岁少年张方(化名)因盗窃落人法网。 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 作出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不对少年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而 是对其监护人开出"罚单"。
"这段时间跟我们社工老师配合得怎么样? " 近日, 扬州市宝应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朱伟伟来到宝应县立责社工服务社, 与张方父子谈心。据了解, 从今年7月开始, 这对父子就定时来报到,接受帮教。
今年1月, 高中生张方结识了一帮"社会朋友",看他们挥金如土、肆意妄为,他非常羡慕。 后来,这些人教唆张方出去偷窃,张方动心了。
1月28日凌晨, 张方和高某在宝应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采用拉车门的方式进行盗窃,窃得一辆 私家车内的现金、香烟、超市卡等财物共计2000 多元,张方等嫌疑人很快被抓捕归案。案件被移送至宝应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发现,张方家境 比较富裕,那他怎么会走上盗窃的歧途?
"跟父母要钱他们不给,我缺钱用。 "据张方讲,父母都很忙,平日很少与他聊天,每次要钱时 还总是被训斥,久而久之他便产生"靠人不如靠自己"的逆反心理。
案发后,张方的父母非常懊悔忽视了孩子,并积极退赃,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小张本人也深刻反省,认罪认罚。 考虑到盗窃金额不大,张方没有犯罪前科,且是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在充分调查后, 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不过,检察机关向张方的监护人送达一份《督促监护令》, 要求他们督促孩子, 并定期接受专业老师的帮教服务。
目前,张方已找到正当职业,开启新生活。
通讯员 王雪纯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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